“那我们就此别过,拜拜!”和相处四年时光的大学同学告别后,他还是忍不住地落下泪水。“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有泪不轻弹,都是些骗人的鬼话。”看着钟美琦雪梅离去的背影总是那么令人熟悉,到最后呢?他们在再一次遇到的时候,竟然如此地陌生。 面对离别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那样的人,世间少有几个。与同学告别之际也就是他回乡报恩之时。早在未读大学之前达鲁伊就已经和乡民签订协议,说的是等到自己顺利大学毕业后,一定会回来报答乡亲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当时要是没有乡民投来善款资助,怎么会有达鲁伊读大学这回事,说不准达鲁伊现在还是和他的老父亲一起种田耕地谋生呢? 达鲁伊个子不高只有区区的一米六二而已,留长发的习惯是在大学时和同学养成的,为此达鲁伊还特意地把头发染成浅白色;稚嫩洁白的面容使得达鲁伊很有女人缘,遗憾的是达鲁伊右侧脸上有一道难以接受的划伤后结成的痂,虽说不上很难看,这确实是对达鲁伊有一定的影响;达鲁伊的穿着打扮也是十分地随意而安,不学着怎么去穿西装打领带的,偏偏喜欢和那些与专业知识毫不相干的事情混在一起,比如像什么钓鱼、果树种植技术、养猪的技术呀,达鲁伊却显得十分在行,他喜欢这样的职业,确切来说达鲁伊喜欢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与都市生活和工作相比之下,达鲁伊更像是一位来自地狱的使者,聪明、幽默、知情理这是在大学期间同学对于达鲁伊最体贴和最确切评价,说真的这和他俊俏稚嫩的面容简直不能相提并论;令人可气就是这样的手指竟然还在钢琴比赛上拿过奖项,这真是一件令人窒息的事情!没有人会相信达鲁伊有这么了不起的才华,同学宁愿相信这是一个错误的结果,也不肯接受这样的事实。现实总是让人羡慕嫉妒的,达鲁伊就是这样一个才华横溢、天赋异禀的男人,要知道那个时候达鲁伊才二十岁一…… 二十一岁对于达鲁伊来说真的太年轻、太令人羡慕。大学期间,达鲁伊近乎天赋异禀的存在,刚加入学校文学社不久便早早地当上社长这样的职位,要明白的是这样的成就可不是一个初到的新人可以随随便便就能达到的;随后的日子里达鲁伊一路高歌,可谓是与神同行的存在,年纪轻轻地便取得导师和年级组长高度重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