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原创—不二越]匆匆(完结)1 by:春水路 第1章 不二周助自认为是个十分平凡普通的人,对于别人总是将天才之类的名号加在他身上,他实在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特别是裕太因为天才这个字眼开始和他怄气以来,他一点都不觉得做天才有什么好。 当然,他也真的是个十分普通的男孩子。网球打得不错,可手冢比他更好,又怎么没人说手冢是天才? 喜欢笑,一天有十六个小时将笑容挂在脸上——剩下的八小时在睡觉。后来被一个有着金色眼睛的后辈研究了半天,很认真的问他老这么笑脸不会抽筋吗?让他的脸真的当场抽搐起来。 味觉比较奇怪——好吧,他承认,被所有人一致公认的青学网球部恐怖之最——乾汁很少能放倒他。可如果你从出生开始就在满屋子人都极度嗜辣的环境里,喜欢的口味多多少少也会和常人有点不一样吧?就连这一点也成为了他是天才的佐证,实在是,无语问苍天啊! 所以,当那个有着金色眼瞳的后辈,青学未来的支柱进入网球部时,他很快发现了这个小学弟身上和自己一样的委屈——虽然没人说他是天才,因为所有人一提起他就是:那个臭屁嚣张的小鬼! 可在不二看来,越前实在是个很乖巧可爱的孩子,特别是他被桃城拉着到处跑时的无可奈何,以及英二动不动就飞扑挂到他身上大叫小不点小不点时隐忍没辙的神情,真是让他觉得可爱极了。而且,那个被所有人都认为嚣张到极点的小学弟,性格中更多的其实是别扭的冷淡。对学长们,虽是淡淡的,却也维持着基本的礼貌。只要你不主动招惹他,越前龙马完全可以说是个无害的存在。 在球场上的越前龙马则是另一种生物,对他来说凭借自己的实力将对手打倒是理所当然的事,胜了也不觉欢喜。但看在旁人眼中,那种满不在乎完全就是目中无人,嚣张到极点,配合他眼中对强者毫不掩饰的挑战欲望,再加上球拍一指,甩出那句“madamadadane”时,实在有让人血管当场爆裂的超强效果。 当然,他也有嚣张的本钱,才十二岁,小小的个头,却已没多少人能成为他的对手。他的张狂来自于他的实力,神挡杀神佛阻弑佛,谁也阻挡不了他向上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