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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贫穷闭塞的地方,任明卿碰到了他最进步、最开放、最善良、最正直的安老师,不断地从他身上吸取好的东西,他的眼见和观念是别的贫家子弟无法比拟的,他的修养和胸襟也超过了绝大多数只顾埋头读书的同龄人。

他虽然一无所有,精神上却富足得像个国王。

而任明卿也给年轻的贵公子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手把手教养一个孩子,让徐安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把教育作为一生的事业;脚踏实地的经历,更让他冲破了自己认知的局限,变得愈发成熟和热忱。

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会去做的事,彻底抛下了贵公子的包袱,把自己当做这个乡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这物资贫瘠、麻烦不断却处处鲜活的人生。

他不再把下乡支教当做为未来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调研,而是意识到,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别处。

庄墨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这种互相驯化又一起成长的感觉,比他读到过的任何故事都更能触动他。

如果一开始他只是来找任明卿,那么现在,他也被徐安之牵动了心。

他敬佩这个素昧谋面的年轻人,为他的过世感到难过,如果他还在的话,庄墨一定要找机会跟他见一面,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

他继续往下看。

初二的暑假,任明卿创作了人生中头一部小说。

他模仿《浩荡纪》写了部十洲三海背景的玄幻小说,整整写了二十多个方格子本。

徐安之震惊了。

这本身是一种创造行为。

人都有创造冲动,能把纯粹的空想付诸笔端,这就已经值得鼓励了,更何况他的想象力和语感都大大超出了他的同龄人——当然不止是他在凤河村的那些同学们。

“我早就意识到他在写作上很有天赋。

他不会说话,可无法违背与人交流的天性,他会寻求别的途径完成这个社会化过程。

他把原先唱歌的热情全部投诸在写作上,挑选的题材和风格恰恰是模仿他喜欢的《浩荡纪》。

真奇妙,这看起来就像是故事本身进行了一次繁殖……故事影响读者,读者变成了作者,作者又去进行类似题材的创作,这种传承本身很迷人。

既然他有这方面的兴趣,我想我可以以《浩荡纪》为例,教他如何写故事。”

庄墨读到这里觉得有点违和感。

他和作者在现实中面基庄墨说完就挂了,烈火哥颇有些莫名其妙。

他耸了耸肩膀,继续给洗灰大大改稿。

洗灰的手速太快了,前阵子有点卡文,现在据说已经克服了小小的纠结,因为在生活中找到了故事原型,于是乎恢复了一天一万字的供稿,烈火哥要给这作者跪下了。

作为杂志编辑,他的作者一个月能催出一万字的短篇已经要去庙里烧高香了,洗灰这真是神一般的手速。

手速快意味着产量高意味着出书勤意味着有钱赚!

烈火哥打算等他完结以后,好好给他规划一个属于他的系列出来。

而不远处的田恬正在气急败坏地骂着多维元素。

他最近有三块工作:整理京宇历年文本,开发个人志业务,还要给《尘烟笑》审大结局文本,跟打了鸡血一样忙到飞起。

他还要手把手带“多维元素”

写大纲。

现在“玄原”

的作品归他审,他每次拿到“玄原”

的文本,都会回头跟“多维元素”

说:看看!

人家大神写的,跟我给你改的大纲一模一样,你学着点!

我教你你要虚心知不知道!

因为田恬的私人大纲教学根本不是打字能解决的事,玄原不得已让单总助买了张电话卡,开通了编辑夺命call专线。

仅仅一个礼拜,玄原已经从“从来不写大纲的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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