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没什么。”
以玫低头。
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的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回到这里。
主编面视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A城呢?”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只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
默笙说,主编奇怪的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的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
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
阿笙。”
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的叫着她的名字。
“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了如指掌。”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的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
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
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收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的盯着他,保安无奈的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的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的固执。
“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的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
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的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
“这的确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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