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何以断定人就一定是梁勇杀害的呢?”
“这与当时贺春艳的口供有些不实啊,严某说是三点的时候才听到房间里有惊叫声,她是怎么听到房间里传出的声音的,旅馆的隔音不是很好吗。
依照法医的报告,那死者死后的几个小时,梁勇又在做什么呢?”
台上的警员继续补充道:“之前忘掉了一点,梁勇在上门之前,严某就带着有一个孩子。
而他们结婚之后,严某也没有再生育,从死者体内遗留物迹象分析,这应该是一起发泄式杀人案件!
而且当时我们在向严某了解情况的时候有隐约问过她这方便的事,她说是不想再要孩子了,虽然答得很轻巧,但我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因为我们后来发现严某可能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没有与梁勇住在一起,而是住在了三楼的413号房间里,房间里也没有一样男人的衣物。
其实在要求要调查监控之前,我就发现了严某有些可疑!
她有些不想让我们调录像、甚至最后还问我想调什么时段的?她翻给我们看就行!
而当我夸大其词的说凶手可能是她老公时,她一下子就松手同意了。
这令我感到很吃惊!
按说这时候的家属都不希望凶手是自己身边亲近的人。
由于413房间与五楼的513房间只有一层之隔,所以当时我也不敢确定是不是楼下的人爬楼做案,然调监控看时却发现严某在十二点过十分的时候带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性一起进了413房间!
我还没有问,严某就先说了,说那是她住的房间。
听到这,我已经明白了她的话意,但是我还是要求要去房间内看一眼。
梁勇住在旅馆旁边4s洗车店内,那家洗车店是他女婿开的,他一个人住在二楼的一间独立房间内!
我们去看了,房间里面十分的脏乱!
堆满了许多电器零件。
我们去的时候早上七点,但这时候的梁勇却一身的酒味!
睡觉时门都是大开着的。
虽然在房间里没有发现血衣和作案工具,但我们却发现了大量的这个,还有他的鞋底花纹与那窗台上遗留的花纹是一致的,都是胶鞋底印。
这就在梁勇房间内发现的自制针孔摄像头,数月前北郊有人报案说在旅馆内发现有电视机插孔有针孔摄像头!
当时有人做了笔录,那家店的老板也并不知情,而且也的确只有那一个房间内有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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