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想承认。
狼狗只是在我们脚边盘旋,并没有龇牙咧嘴,它甚至还俏皮地用身子蹭蹭殴家辉的脚。
是狼狗怕了他吗?送我到了公寓前,他只是用手拍拍我的头便转身走。
「你是怎样做到的?我是说那只狗。
」他回头,虽然只是几步之遥,但却好像相隔天涯的感觉,灯光的投射令我看不清的表情。
「只用你对它好,只要你忘记以前的不愉快,只要你真心对它,它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回报你。
」我会心的微笑。
「不可能,它以前怎样对我,我一定会加倍偿还。
」他淡淡的叹了口气。
「这样只会两败俱伤,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更好的结局呢?」「由不了我,上天已经帮我选定我以后的路。
」他说不过我,脸色在背光的位置显得有点黯淡,可是他深邃的目光仍然注视着我的眼睛。
「晚了,你回去吧。
」他转身继续走,没有不舍,没有留恋。
今天晚上的欧家炫有点怪异,变得更温柔,更体贴,但,这,又是为什么呢?~诺大的房间,华丽的装修,高档的大班椅,宽大的书桌上是一台液晶电脑,电脑放着小时候和双亲照的唯一一张照片,这不是用来纪念的,而是时刻警醒我当年残酷的教训。
办公桌的左面是小客厅,一张犹如水晶一样透明的由下往上盘旋地欧式桌子,噢!
!
不是桌子,而是工艺品。
它的构造很完美,本身是玻璃做的,但又看不出一点粘贴的痕迹,旁边是三张椅子,同样是很透明,不细心看根本发现不到它们的存在。
这样的摆设现任不是会客用的。
大班椅后面,那里是透明的大玻璃,可以览视马路上奔流不息的车,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脚底下。
我喜欢这种感觉!
当我转过身的时候,罗振铭已经进来了。
「我敲了门,可你没有听见。
」他在解释他的突然出现。
「我很喜欢这里,谢谢。
」我由衷地说。
~「送你的。
」他把手上的一支白玫瑰cha进书桌上唯一一个花瓶里。
还是玫瑰。
殴家辉送到是玫瑰,罗振铭送的也是玫瑰。
17我灿灿地笑。
没有一个人了解我,没有。
我根本不适合玫瑰这样美好的东西。
「虽然我是读经济和管理的,可是没有实战的经验,也后请你多多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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