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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我结婚了,你给我当情人吗?”
他还记得那些胡话。
边说,手已半含进裤缝,一种若即若离的触碰。
我知道,我哥不喜欢我犯贱。
“我不当地下情人了,”
箭在弦上,我怕我哥抽身离开,紧紧地抓他的手,“哥……别走,我要你!”
我渴求着我哥。
在南汀的三年,我那么想他,五内俱焚,燎原的想念,整个人都想空了,需要我哥来填满。
“我不走。”
吕新尧嘴角牵了一下,既是成全,也是妥协。
手就滑进去,顺流而下……啊,哥。
我听见自己的嘤咛。
我昏涨了,它活过来,阴阳都被我哥握住,在他手里滑动。
怎么吕新尧连手指都是诱人的?怎么他弄,就不疼?我把脸埋进我哥怀里,咬他的衣服,喘息未定,眼里沁出泪花,两处都湿了。
我在他手里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我呆望着吕新尧抽出的手,湿淋淋的,他也看我,眼睛有迷蒙的情欲。
——吕新尧坏就坏在这儿,他用男性的眼睛引诱我,同时又用哥哥的口吻命令我:舔掉。
手指挤开嘴唇,不由分说塞进嘴里,我急急忙忙含住,用舌舔。
我吻他手上的疤,曾经这里有一道口子,陈年的疤,咬开还能啜出当年的血。
可我不舍得再咬他一次。
我喜欢我哥的手,有疤,那么漂亮。
白雀荡的老人说,婴儿就喜欢吃手指,因为婴儿的指头上有白糖。
我哥手上一定也有糖,刺激我不断分泌涎液,黏黏答答,越吮越湿。
吕新尧把被口水润湿的手指抽出来,我感到他的手摸到我的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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