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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周寻卿想,弱者需要强者的保护,那么强者身上与之世界碰撞的裂痕该由谁来填补?明锐至少把命握在手中,而温与怜早就将命交于黑洞交换明天。

不只有愚蠢的人才不会照顾自己,那些飘渺人生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踏进地狱的人从来不过精致的人生。

因为他们觉得人间不值得。

可看他为了照顾伤病中的自己,笨拙的忙前忙后,一副厌弃的表情却有始有终的做到底,尽管结局不令人满意,尽管他或许并不是为了自己。

周寻卿心中升起一股陌生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对温与怜有了不一样的情感。

他想到四年前的一个雨夜,自己从绑匪手中逃脱,跌跌撞撞、马不停蹄地赶路,撞上一个跟他同岁的少年,少年神情倦怠,却一尘不染。

周寻卿记不得当时在想什么,只是这一撞像是撞在了棉花上,一倒下去就起不来了。

后来他记不大清,重要的几个点他记得相当清楚,少年将他带回家,给他包扎手腕的割裂伤,因为没有固定的胶带,少年用一个女性装饰品手链给他栓紧了绷带。

他当时疼的厉害,脑子犯抽,对上少年的脖颈就咬了一口,很重,重到少年一脚将他踢出去……那时年少第一次萌生区别于亲情的情愫,周寻卿当时并未想咬他,只是那白皙柔嫩的肌肤像极了大白兔奶糖,他一时没忍住,重重咬了上去,尝到了一嘴甜腥。

作者有话要说:明锐事件大部分解述完毕,还有些的,会在两主cp正式谈恋爱提到。

温与怜特别坚硬地拒绝了明锐,不想拖人下水就该这个态度,坚决点,嗯嗯,就这样。

其实我想说,故事进展才到三分之一,后来温与怜追求周寻卿才是重头大戏,嘿嘿注意各位身体健康,表嫌我啰嗦☆、入梦所谓妄想,难辞其咎。

温与怜同志自从上了班就忘了家里的老大爷了。

他打心底不愿待在别人家里,心里头膈应,这或许与他的成长环境有关,毕竟待拆危楼某个角落有个称不上家砖头房,有个经常对他动手的怪物,那个没有美好回忆的地方,被温与怜连带恶毒地诅咒了地球上所有名为家的东西。

十一月十号,温与怜终于记起长青园最奢华的洋房有位需要自己照看的病患,他打了个哈欠,披上外套出了网吧。

数不上多少个日夜,他以上班为由没有回周寻卿的房子,待在网吧的安然窝里久了,忽然毫无防备出现在太阳下,冷不防地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温与怜疑惑地抬头看着头顶倔强挣扎散发光明的太阳,吹了吹手,骂道,靠,什么时候这么冷了。

北方的天冷的快,就像在路边好好走着,跟猫猫狗狗说两句话,下一秒,冷风刺骨刮得你爹妈都不认识。

温与怜搓着手哈气,路过一家服装店,想着壮壮过冬该有件新衣服,进店挑了件白色的呢大衣,爽快付了钱,包装好满意出了店门。

走到下一个路口之时,他又意识到另一件事,壮壮少说被自己忘在周寻卿家十几来天,吃喝全他管,自己在网吧远程操控周寻卿餐饭时,好死不死忘了还有壮壮这号人物。

他是个马大哈,有时候对身边的人或事说忘就忘,他可能忘记吃饭,忘记睡觉,但最不会忘记的就是随时清空自己的昨日旧时,一下子推进回收站,忘了个底朝天。

想来壮壮这么多天也没发信息来求助,必定被照顾的一丝不苟。

温与怜捏捏口袋里的零钱,咂了咂嘴。

买什么做谢礼呢?周寻卿的身高体重,他回忆了一下,一团虚影没注意过;路边摊有卖热乎乎的糯米莲藕,一般甜腻腻的玩意都是哄小孩子的,再说周寻卿又不是瓜娃子,不需要哄。

烦人。

温与怜想,他得着手考虑将壮壮送回南郊福利院了。

本一心坐车回长青园,哪知到门口遇上抢劫的了,抢的倒不是他,但那抢劫估计第一次干这龌龊事,慌得像个皮皮虾,手持一把水果刀,一个刚抢的背包,一个猛子没看准就钻温与怜怀里了。

那边有喊抓贼的悠长尖声叫喊,怀里抢劫哇哇尖叫,拿着刀对着空气乱挥一通,抢来的背包都给他抛了,他还一点感觉都没有。

温与怜全程冷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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