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仰着头,目光幽然澄净的望着我,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眼眸中再次流露出一种哀伤的气息。我不懂他,从一开始就不懂这个男人,也许他是故意要激怒我,也许他是不擅长剖析自己的内心,也许他是……为了我好。然而我却觉得和这样的人交往实在太累,什么话他都不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什么事都要靠我来猜……这样太累!我狠狠心,毅然转身。不管了,由你去!是死是活,由你去!我的人生由我定,你的人生始终归你……生离我几乎是带着一种赌气的性子离开了棘阳,走的时候甚至拒绝了刘縯提供的辎车。其实倒也不是真的不接受,故意给自己的两条腿找罪受,只是一想到他们马上就要攻打宛城,军中辎重本就不充裕,能省还是省些吧。这本是我的一番好意,可我却偏学刘秀的作派,不说真话,还摆出一副“谁要你们施舍”的样子,把刘縯气得当场抓狂。结果临走那天,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和刘縯两个当真在院子里动起了手。都说拳脚无眼,我当时正在气头上,别说刘縯皮厚肉糙,就是细皮嫩肉的刘秀,我也照揍不误。最后刘縯一个没留神,挨了我一记回旋飞踢,身子倒飞出去两米,活活把潘氏、刘黄、刘元等女眷吓得个魂飞魄散。“姑娘,为什么我们不往南,反而要往北走?”我走路早已成习惯,胭脂虽是奴婢,可一向不曾干粗活,从没吃过这等苦头,一路上少不得唉声叹气。“你就那么急着回家?”我停下脚步等她跟上,乜着眼轻笑,“你就不怕我大哥揭你皮了么?”胭脂白了脸,哆嗦道:“姑娘莫吓奴婢,但凡大公子有责罚,还请姑娘代为求情些,免得奴婢多挨皮肉之苦。”我噗哧一笑,从她肩上将包袱卸下,随手背在身上:“走吧,希望天黑之前能赶到那里。”胭脂不敢让我背行李,争执了老半天终是抢不过我,只得苦着脸问:“姑娘到底是想去哪里?虽说姑娘本事了得,可如今兵荒马乱,四处都有流民匪类,姑娘毕竟还是个娇滴滴的姑娘家……”“我去小长安。”我幽然叹气,心里填充的尽是苦涩,“我答应过表姐,要带她回家……”转念想到邓家已化为灰烬,就连祖上坟墓都被刨挖殆尽,当日若非我无能力将她的尸身带回新野,只怕如今她的骸骨也已惨遭□,曝露荒野。激灵灵的打了个冷颤,眼见天色阴沉下来,急忙催促胭脂:“快走!快走!能用跑的最好。”小长安其实是个村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和胭脂赶到村口的时候,天已擦黑,灰蒙蒙的头顶突然飘下一朵朵雪花。飘雪如絮,扯不断,理还乱。当夜借宿在一户农家,因家室简陋,没有门庑,我和胭脂只得在猪圈边上的一间堆放杂物的房舍里挤了一宿。紧靠着猪圈的就是茅厕,这一晚不只是受冻,还得憋气,好容易撑到天亮,出门一看,我不禁傻了眼。当初把邓婵葬于草野,我就不是十分清楚地形,只是后来询问刘玄,方知为小长安。我原想小长安地方再大,我慢慢寻找,总能凭借记忆找到位置。可谁想天不助我,这一夜的好雪,竟是将天地方圆尽数染成白色。一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我呵着气,双手拢在脸上,怅然若失。邓婵啊邓婵,你究竟在哪?这可要我如何寻到你呢?胭脂在风雪中抖抖瑟瑟,眼巴巴的等着我拿主意,可我眼下也没了主张,只得硬着头皮说:“等雪稍歇,便是把这山头翻转过来,也要把表姐的坟头找到。”这句话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却是比登天还难。老天爷故意跟我为难,这雪下了三天两夜才算停住,没等天放晴,胭脂却因为夜里受冻,浑身无力,发起烧来。这样拖拖拉拉一直过了四五天,胭脂的病情才稍见起色,然而天地银匝,积雪凝冰,即使穿了木屐也是一步三滑,别说找坟头,就是蹒跚走出村子也得费半天工夫。就在这日晨起,湿润的空气中漂浮了一层大雾,我见之大喜,胭脂不解的问我为什么反而高兴。我笑道:“大雾过后,必见阳光。这说明天将放晴,咱们且等着吧,过中午便可出门了。”两个人正说笑着,忽然听见前堂哗啦声响,这家男主人仓皇失色的跑了来,比手画脚:“快跑!快跑!官兵来了!”胭脂条件反射的从床上跳了起来,抓起包袱就要往外冲,我连忙拉住她,定神问道:“官兵又非是强盗,为何要逃?”男主一拍大腿,懊丧道:“可不是连强盗也一块儿来了吗?”不等我再追问,掉头就跑。胭脂慌道:“姑娘!强盗固然可怕,官兵也不得不防啊!”我点点头,当下拉着胭脂往外跑。适逢天寒地冻,大雾弥漫,出门只听哭喊声与兵刃敲击声互相掺杂,从四面八方涌来,却无法看清五米开外任何景物。胭脂大病初愈,一见这等状况,早吓得腿软无力,我咬紧牙拖着她在雪地里拼命往前走。没等走上十步,就听咣当一声,一柄明晃晃的长刀破空挥落,砸在我俩脚边。胭脂吓得“啊——”的声尖叫。长刀紧握在一只手上,手腕连着上臂,再往上的部分却是齐刷刷的被斩断了,断口处汩汩的流出鲜血,洒出的血迹犹如红梅般点点缀在雪里,触目惊心!胭脂瞪着那只断臂,频频跳脚,尖叫声不断。我一把捂住她的唇,凶巴巴的说:“不想刀下枉死,最好闭嘴。”她也是个机灵人,虽事出突然被吓得不轻,到底还是懂得其中利害关系的,于是含泪点头,颤抖不已。我松开手,弯腰将长刀从那断臂的五指中掰下,转身塞进她的手中。她抖缩了一下,终是别别扭扭的把刀握在了手里,只是终究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刀拎在手上竟是抖若筛糠。“你会杀人吗?”她吓得差点把刀丢掉:“奴……奴婢不……不……”“那你会杀鸡吗?”“会……会……”我闭了闭眼,强迫自己狠下心肠,无视她眼中的惧意:“那你就只当自己是在杀鸡!”我知道自己说这样的话很残忍,不只是在逼她面对最残酷的事,也是在逼自己做最残酷的事!拖着胭脂踉踉跄跄的跑出百来米,厮杀声却是愈来愈厉害,耳边充斥着凄厉的惨叫呼喊,犹如修罗地狱。我暗自庆幸多亏这场大雾遮蔽,总算没让胭脂亲眼目睹战乱的恐怖。好容易跑出村子,我才要松口气,突然前头毫无预兆的蹿出一辆辎车,拉车的牛显然受惊过度,竟是歪歪扭扭的朝我撞来。大雾中的能见度太低,等我看清是个什么东西撞过来时,只来得及把胭脂推开。牛犄角擦过我的肩胛,幸亏我肢体韧度极好,闪得够快,否则一定被那尖角戳个血窟窿。胭脂吓得哇哇大哭,连滚带爬的冲过来:“姑娘!姑娘!”也不知她哪来的胆量和力气,竟然举刀就往牛身上砍。有两道人影快速从车上跳了下来,一个扑向胭脂,抢下她手中的刀子,一个则扑向我。我躺在地上还没爬起来,见人影扑至,顺势抬脚蹬腿,一脚踹在那人腰上,同时借力从地上跳了起来。那人“哎唷”一声,捂着腰往后退了两步,抬头满脸痛苦的看向我:“是我啦。”我不及思考,顺嘴回他一句:“管你是谁!”“阴姑娘,是我……”抬手护住头脸,怕我再打他,“我是刘军。”“刘军?!”我终于醒悟过来,奔前两步,眼前之人可不正是刘军?再往前一看,那辆辎车上坐满了男男女女,狭窄的平板牛车上居然挤了四个人。还都是些我熟悉的老面孔——良婶、潘氏、刘兴、刘仲的妻子王氏。再回头,那个抢下胭脂手中长刀的人居然是良婶的大儿子刘安。“你们……怎么会在这儿?”我脑筋急转,惊愕不已,“不是说去宛城么?”刘军道:“就是去宛城呢,结果半道儿遇到了伏击,碰上这样的大雾天,根本不知道咱们的人在哪儿,新兵又在哪儿,混打一气……这牛惊了乱跑,我们迷路了。”“女子。”良婶在车上冲我招手,“你是不是也跟秀儿走散了?上车挤挤吧,让刘安和刘军两个随车步行就是。”我心里一酸,敢情良婶还不知道我已经离开汉军了,于是婉转道:“良婶和两位嫂子若不介意,可否允我的丫鬟上车歇一歇,她病了还没好,实在没什么力气赶路。”胭脂抹泪道:“姑娘……奴婢、奴婢能自己走……”良婶是个老好人,不等潘氏和王氏答话,她已怜惜的招手:“上来吧,都上来,虽然人多,可挤一挤总好过走路。”我溜眼一看,算上胭脂,这辎车上已经挤了五个人,基本跟个沙丁鱼罐头没区别。我是无论如何都挤不上去了,除非把潘氏或者王氏赶下车。“我随刘大哥、刘二哥走路就行。”我其实更担心这车严重超载,那头老黄牛已是白沫横飞,就怕想跑也跑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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