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倾穿书了。 穿到了一本架空民国文里,成了黑道男主身边女扮男装的狗腿子! 行吧,沈倾想,那就每天拍拍男主马屁,当个小混混过日子算了。 但沈倾万万没想到,拍马屁也会遭殃——我把你当老大,你却想睡我??? …… 老旧的绿皮火车,白色蒸腾的雾气,火车轰鸣的声音犹在耳边。 沈倾有些茫然地走出火车站台。 谁能想到,几分钟前她还在愉快享受假期,几分钟后,她穿到了一本民国文里虚构的年代? 原主沈青,山沟沟里出来的小女娃,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皮肤黝黑长得雌雄莫辨,被家里人当男孩子养。 毕竟这个时代,男孩子比女孩子值钱。 后来家里养不起了,就将原主打包送上火车,去云城投奔不知道表了多少代的远房亲戚。也就是原文的男主——季宴礼,人称季三爷。云城地下势力的龙头老大,跺一跺脚都能让云城抖三抖的存在。 但尴尬的是,小说的开头,沈青已经是季宴礼身边的狗腿子了。 至于沈倾怎么从老家找到的季宴礼?提都没提。 沈倾愁的忍不住揪了一把自己的超短发。 救命,黑道大佬诶,也没个人接,仅凭一封信直接冲到季公馆,会被人丢出去的吧? 沈倾拎着破布包走出火车站。 身边有路过的卖报小童大声吆喝。 “来份报纸。” 旁边一个打扮新式的男子从钱夹里掏出点儿钱,递给卖报纸的小童。 突然不知道打哪里窜出来一人,伸手一把扯了男子的钱夹掉头就跑。 动作之快,行动之迅速,让前世军校生出身的沈倾都忍不住咂舌。她一个扫堂腿将人撂倒在地。 男子拿回钱包,看着沈青眼里有赞赏,“小兄弟,身手不错。” 沈青摸了摸鼻子,“哪里哪里,侥幸而已。” 男子道,“今天的事情多亏了小兄弟。不然这钱包,怕是要遭罪。” 沈倾笑,“举手之劳,没必要放在心上。” 她那都是因为职业习惯误打误撞,当然也是存了一份私心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