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

烈冶/著

2024-06-06

书籍简介

深情黑皮摄影师受×阴郁美人模特攻初中,喜欢上被班里同学霸凌的对象。高中,他成了名门望族的继承人,所有人心上不可攀折的白月光。大学,身无分文的我活得像条狗,任何能都能踩我一脚。而那曾被所有人欺凌的仇郁..

首章试读

?  癔症 作者:烈冶 简介: 深情黑皮摄影师受x阴郁美人模特攻 初中,喜欢上被班里同学霸凌的对象。 高中,他成了名门望族的继承人,所有人心上不可攀折的白月光。 大学,身无分文的我活得像条狗,任何能都能踩我一脚。 而那曾被所有人欺凌的仇郁清却已然成为了国际名模、创业新秀,人人羡艳吹捧的豪门新贵。 而我,只有一屁股甩不掉的烂账,身后还尾随着一个可怕的跟踪狂。 毕业后,进入他的公司,成为了他众多追求者之一。 费尽艰辛,我终于同他在一起。 而后一场大病,我将这些事情全部忘掉。 只记得自己已经与他分手,以及…… 初中,喜欢上被班里同学霸凌的对象。 · 受视角,第一人称。 (这大概率是一个两个病得不轻的人相互折磨的故事……) he、受追攻、第一人称 罪恶的底色 在遇见仇郁清之前,我不过就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不知美为何物的臭小孩。 当然,十四五岁的年纪,多得是情窦未开的傻瓜蛋,审美是相似的,厌恶是可传播的,一齐喜欢,一齐讨厌,只因为不想成为班上那个,足以被耻笑的异类。 只可惜,向来随大流的我,在那个年纪却欣赏起了旁人所不能认可的美。 认为仇郁清好看这件事,是我在初中时期,最不愿被旁人察觉的秘密。 顾鑫,是我首个要隐瞒的对象。 他是我穿开裆裤时便熟识的好友,我跟他的家面对着面,往来之间,不过三步的距离,自然,就算到了校园,我跟他肝胆相照的关系,也成了人尽皆知的事情。 在班上,顾鑫自封为老大,他个子足够高、手腕足够强,有一个在校外的“道上大哥”,理所当然地,他成为了我们班上的混世大魔王。 顾鑫讨厌仇郁清的理由也很简单,无非就是在某个嘈杂的走廊,他豪爽地抬手跟仇郁清打招呼,而仇郁清没理,仅此而已。 仇郁清不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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