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叫陆朝俞,是一个耽美灵异写手兼富二代。 为了拯救我快要枯竭的灵感,我毅然决然从父母送给我的小别墅搬了出来,搬到一栋看上去没啥人烟气息的公寓里。 这栋公寓看起来有好些年头了,是我特意在网上搜索好久,才选定下来的。 我选这里只有一个原因:有奇闻异事。 没错,这栋公寓很难租出去,特别是我租下的这个楼层,第七层,几乎是没人愿意去住的。 据说是这里发生过一场火灾,火势不大,但是当时七层的住户似乎是无人生还。 像这种出过事的屋子,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去住的,也是人之常情。 所以当我找到房东,并指名要租下七层的房子时,他连价格都不跟我推脱下,直接把合同塞到我手里,生怕我一个反悔要走人。 我搬进来的那天,原本说好要陪我来的房东突发急事,没来,我就拿着钥匙自己过来了。 不愧是有年头的老房子,这大门,锈迹斑斑,上面还有青苔蔓延,轻轻一推就“咯吱咯吱”响,跟下一秒就要倒下来一样。 我顺利找到自己的房间号,锁可能是太久没用了,有些难开,我废了好一会儿的劲儿,才打开。 屋子是两室一厅的,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 哦对,忘了说了,这屋子不止是我一个人住的,据说有人比我更早租下了这个房子。 我的本意是一个人住的,毕竟我不希望灵感来的时候,有人在我旁边又唱又跳打搅我,那样我会发狂的。 本想着能不能再协商下,但是房东说,那个人不同意搬走,而我,又舍不得抛弃这个绝佳的、说不定可以让我灵感大爆发的地方。 于是,我妥协了。 就这样,我拥有了人生第一个室友。 2.我到的时候,环视了一周,屋子里是没有人的,我估摸着那室友是出门去了。 屋子里很干净,看上去是经常打扫过的,东西也放得很正确,我满意地点了点头。 比我想的好一点。 我看了下手中的钥匙,认出自己是右手边的那间房间,打开房门,收拾东西入住。 屋子里面到处是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