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总能回公司帮董事长的忙,我们真是感到欣慰啊。”随行的一个人笑眯眯地说道。“就是,就是,每天看董事长那样操劳我们看着也不舒服,江总回公司就好了。”另一个人答道。江太宇昂首阔步地走在前面,虽然知道那都是奉承的话,但是听了心里还是很舒服啊,想着待会到住在山上的另一个人那里得好好展现下太子爷的威风,可是看到时在风的别墅是他心里又嘀咕起来。“就是这里?”江太宇问身边的人。“对,这就是山上另一户人。”“你们确定他是一个人住?”江太宇看着眼前占地面积不小的百年老宅问。他们说他独居他以为这个年轻人住的地方应该跟刚才那个老头子的差不多,最多就是稍微敞亮一点,可没想到是这么宽敞的一个老宅,这“深山老林”里一个人住是不是有点太空了?“我们派人专门调查过,以前他跟他爷爷相依为命,几年前他爷爷过世后他就一直一个人住在这里。”“一个人住在这里也太恐怖了吧。”江太宇看看周围的环境又看看老宅,不禁想起恐怖片里的鬼宅。他伸手想去摸别墅铁门,突然头顶响起一阵乌鸦的叫声,吓得他赶紧缩手退回去几步。“时在风,有入侵者,有入侵者。”老黑站在门口的大树上着急地叫唤,“他们在碰门,他们要开门了。”它盯着这群穿着跟它身上的毛一样黑的西装的人看了很久,始终没办法区分开他们的长相,所以它只好以他们身上一样的“羽毛”来判断,他们都是一样的人。老黑看自己的位置已经暴露了,扑棱一下从树上跳起往后院飞去,一边飞一边对时在风叫唤:“好奇怪啊,他们就是大小不一样,外面长得一模一样。”刚刚被“乌鸦”叫声吓一跳的江太宇又被突然飞起的“乌鸦”吓一跳,又缩了缩,拍着胸口说:“哎哟,吓死人了,怎么——”想到旁边还有其他人,赶紧放下拍胸口的手,挺直腰杆,正声道,“这里动物还挺多的。”“对啊,这林子里动物还挺多。”“说明这里生态环境好,正好适合开发。”“刚才那只乌鸦突然叫一声还挺吓人的,哈哈。”挺着啤酒肚的人笑呵呵地说。江太宇见不是自己一个人被吓到,高兴地说:“哈哈,是有点吓人,那只乌鸦配上这栋老房子还真像鬼宅。”时在风站在客厅窗户前,看着大门外的那群人,心里很不爽,竟然说他的别墅像鬼宅!别墅虽然老了点,但是古朴别致,配上周围苍郁的大树,还是别有一番韵味的,真是一群无知小儿,不懂欣赏还故作聪明,要不是简阳在这真应该好好教训他们。“我发现最近到山上来的人比以前多了诶,还经常看到成群的这种人。难道是最近天气越来越热,大家都到山上来避暑了?但是他们穿得这么正式又不像出来玩的啊?”简阳站在时在风旁边问,“他们站在门口干嘛?”“可能是在研究这栋老房子吧。”简阳自豪地笑着说:“他们一定特别羡慕住在这里面的人,房子好环境也好。就是门口那只乌鸦有点煞风景,要是以前那只七彩的鹦鹉还在就好了,别人一看就会觉得这里与众不同。要不你把别墅改成旅馆吧,现在上山的人这么多,一定很赚钱。他们在按门铃,不去开门吗?”“不用去。”“万一他们有什么重要的事怎么办?”“我都不认识他们,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时在风转头看向简阳,看到她一袭白色的长裙时突然有了想法,他一把拉起简阳的胳膊往楼上走:“来,帮我个忙。”“什么忙?我们去哪?”简阳一脸懵懂。“装鬼吓人。”时在风把她带到二楼一间房间,指着面对大门的一扇窗户说:“你待会站到那扇窗户前,等有人望向你时你就死死地盯着他,然后趁他不注意突然走开。”“我难道看起来很像一个女鬼?”简阳抱怨说,“我有那么丑吗?”时在风把她的头发放下来遮住大半边脸:“如果他们看到你的全脸就不会相信你是女鬼了,女鬼没有这么漂亮的,所以要把脸遮一下。”简阳听他这么一说,高兴帮着她理头发:“这还像句真话。我待会不用做什么动作吗?”“不用,你站在那里就行,但是千万不要笑,女鬼笑起来可没你这么好看。”要不是时在风就站在面前她都不敢相信这是他说的话,今天他是吃了蜜糖了,而且是吃多了,嘴巴这么甜。简阳笑着说:“放心吧,绝对不会笑场的,我对恐怖片还是深有研究的。”江太宇还在打探着别墅,这别墅他怎么看怎么透着一股邪气。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一个年轻人孤零零地住在这也太奇怪了,按门铃也没见里面出现个人影或有什么动静,除了刚才那只乌鸦,里面出奇地安静。他不禁往别墅窗户看去,想窥探一下别墅里面到底什么样。但室内光线昏暗,看不清。他一个个窗户看去,看到二楼一个窗户的时候愣住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定睛又看了看,那里果然站着一个披头散发、浑身雪白的女的,隔得远头发又遮住了大半边脸,样貌看不真切,但是能感觉到她正死死地盯着自己。不是说这里独居的是一个年轻男人吗?江太宇抬手指着那扇窗户转头问其他人:“诶,你们看那——”他转过头再看向那扇窗户的时候那女的不见了。“江总,什么事。”旁边的人赶紧走上前问。江太宇心里咯噔一下,刚才明明有个女的啊:“你们刚才有没有看见一个女的站在那?”旁边的几个人面面相觑,看向他指的方向。“没有啊。”“有女的吗?”“没注意看啊。”“就站在二楼那个窗户那里。”江太宇把位置说得更准确点,“你们都没有看到吗?”“没,没有啊。”“这,刚才晃了下神,没太注意。”“你们都没看到?”江太宇问。大白天的难道自己见鬼了?旁边的几个人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只是含含糊糊地说:“有,可能有吧。”“不是说这里是那个男的一个人住吗?”“可,可能是亲戚朋友来家里玩吧。”时在风透过躯壳看着门口的江太宇,发出一阵嘲讽:“这应该就是顾千一设定的男二了,脓包的纨绔子弟,胆子这么小,长相也不行,必须更丑一点才是。”顾千一推开睡得正香的皮蛋,把脚伸过去:“皮蛋让我伸伸脚,脚都坐麻了。我突然发现不能让江太宇即做男二号又做坏蛋,江太宇的性格有点傻愣愣的,虽然纨绔但是单纯,不适合做坏蛋,只适合做一个不被女主疼只被读者疼的纯情男二,坏蛋还是得另选一个。让他的他爸当坏蛋吧,一个久经商场、见惯风雨、心狠手辣的父亲实在看不下去儿子腻歪的性格,于是自己动手摆平儿子一直没办法摆平的事。怎么样?这个故事线不错吧?把人物添加的天衣无缝,一点也不刻意,是不是?”皮蛋慵懒地趴在地上,意思性地摇摇尾巴。“你怎么懒成这样啊,我在为我们的生活绞尽脑汁、艰苦奋斗,你到好,整天趴着睡觉就行。”皮蛋抬眼看看顾千一,尾巴都懒得摇了。“别说了不好听的你就不乐意,快帮我想想江太宇该怎样喜欢上顾千一呢?而且是那种非她不娶的喜欢,这样才能显示出男二的价值。”对于这个问题,从中午到晚上,顾千一没能从皮蛋那里得到答案,也没能从自己那里得到答案,最后她决定让江太宇对顾千一一见钟情并且死心塌地。小说嘛,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而且感情这种东西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感觉对了就行,一见钟情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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