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斜影打在街道上,除了偶尔驶过的车辆,街道两旁空空的。 这为我边走路边发呆创造了良好条件,至少不会撞到人或自行车。 “前面的人,停一下。” 冷峻而不失礼貌的话语乘风而来,我可不认为是在叫自己。 下一秒,我的书包就被拉住了,轻轻一拽,我那只向前迈出还未落地的脚就被扯了回去。 待我踉跄,站稳后,身后的人又轻轻吐出一句:“叫的就是你,就知道发呆,小命不要了。” 我虽然觉得奇怪,但也知道事出有因,别人也不至于没事跟你打招呼吧。 我转了回去,恰巧路旁的仿古路灯亮起来。 抬眸瞬间,映入眼帘的面孔那么不真实,近乎闪到我的眼睛。 当然不是他的脸闪到,而是路灯...... 我很喜欢这条道路,严格来说是喜欢这座城市。 雨城的路灯,仿古的灯,正方形的灯笼状,灯光不是完全的橘黄色,是柔和的白黄,在夕阳的映衬下,很美。 不过,今天让我在陌生男生面前露出那种被他“惊艳”到的表情,着实尴尬。 虽然,不论是猛地一看,还是细细看来,他的脸都是完美,连带他的身高,头发和气质都应该是白璧无瑕的。 我这种被他惊艳到的表情,应该会滋长他的自恋感和自负感,又或许他早已习惯这样的目光。 我正欲解释:“我……” “你是被灯闪到了,我知道”,他打断我,幽幽说道。 他是属蛔虫的吧…… “以后走路别发呆了。” 他说的是祈使句。 “啥?” 我瞪大双眼,表情疑惑。 他也没回答,从我眼皮底“上”绕过我,在我的背后蹲下。 我立刻转过身,还未站稳,就被一个黑漆漆的下水洞口吓得倒退三步。 我去!差点就人仰马翻了。 他无奈地瞟我一眼,接着移动下水道口的井盖,试图把这个黑洞盖起来。 知道我有这个反应,你怎么不早说,还一直针对我走路发呆这事!(啧啧啧,被救这家伙不识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