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胜能被喝趴。
他的酒量在草沟村数一数二,竟然喝不过红兵叔。
假象,绝对是假象。
李红兵端着酒碗,目光扫过众人,霸气侧漏的问道。
“还有谁?”
“我来。”
水生不服气的挽起袖子站出来,捡起地上的酒碗,拎起酒壶咕冬咕冬倒满。
“红兵叔,先干为敬。”
喝酒有快酒和慢酒两种,前者擅长以快致胜,一杯酒一口闷,用气势压倒对手,让对手从内心胆寒,而慢酒属于细水长流,通过减慢喝酒速度让酒精在胃里充分发挥,用慢刀子一点一点战胜对手。
水生就爱喝慢酒,端起酒碗慢慢喝,眼睛还在不断窥视红兵叔。
李红兵自然不惧,偷偷用本源之力在身体里转一圈,酒精就被化解,别说喝一碗,就是喝到明天早上照样没事。
两碗下肚。
水生喝再满身体受不了,肚子鼓的老高,一晃叮冬响,喝到最酒都快从耳朵眼往外冒酒花。
自然,第四位酒士阵亡。
看热闹的村民们倒吸一口凉气,暗暗咋舌。
红兵叔怕是喝了有十斤加料双曲米酒,这样都没事,脸不红气不喘,反而越喝越有精神,眼睛都在冒光。
“还有谁?爷们呢?”
李红兵举起空酒碗,嚣张的邀战。
“我来。”
一个年轻生后不服气的走上前,一碗对一碗。
同样,年轻生后更是不堪,连一碗都没喝完,就倒地养金鱼。
而李红兵发现,随着一碗碗酒下肚,一位位村民被放倒,内心的阴晦慢慢消散,转而变得开阔,通达,十分舒适。
既然要疯,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勐烈一些,李红兵再次张扬的喊道。
“来吧,谁能喝倒我,明天我送他一辆摩托。”
哗!
小广场上一片哗然。
所有村民,不管男女老少齐刷刷的看向红兵叔。
一辆摩托,再差也要几千块钱。
红兵叔已经喝了那么多酒,再喝一碗他一定倒。
所有男人抱着我就是最终胜利者的信念,勇敢的走上前,端起酒碗。
一个。
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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